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会计学院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增补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并完成研究报告(论文)撰写、论文发表、成果申报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创业(或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运行仿真、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和发表论文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果,推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运营公司,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提交专利或申请知识产权或发表论文等相当成果。
重点支持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优先支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重点支持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优先支持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6项(包括第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在研项目含延期项目)。
(3)每位在校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4)每位同学作为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5)有未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再次申报。
(6)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撤项及更换成员。具体申报要求、条件及结项要求见附件1。
同时将申报表纸质材料(要求指导教师签字,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交到以下地址:
会计学院办公室7栋201室,李小华老师收。
2、创新创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师资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招生办、基础课教学部、通识教育中心等单位推荐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组织。
3、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和组织师生进行申报,力争立项项目数和质量有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