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4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进行。
集合时间:2024年2月5日早上8:00。
二、集合地点
湘潭市口腔医院门诊大厅。
三、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妇科及X光检查,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考生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580元/人,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不含复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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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市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湘潭市口腔医院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