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场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进入考场时,手机,电子设备等应设置关闭状态,并与除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的其他物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3.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照违纪处理。
4.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和《操作说明》,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者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登录。
6.考试过程中如机器、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损失,考生可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7.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考生严禁关闭考试机,并应当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考生统一交卷,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考试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