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4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深化财税改革工作要求,回顾总结省财政厅2023年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工作,研究布置2024年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椿元主持会议并讲话,厅全面深化财税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厅上下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与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改革方法论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重点、协同攻关、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会议强调
要紧跟中央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突出改革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紧扣财政管理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矛盾,主动研究谋划改革,以“小切口”推动财税改革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
全厅上下要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把财税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压实工作责任抓改革。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协同攻关、重点突破,严格按照时间表、施工图推进改革,确保改革任务精准落地。二要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改革工作全过程,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认真践行“三法三化”,把深化财税改革与大兴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学习借鉴省外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破解难题。三要强化总结推广抓改革。加大典型引路的工作力度,注重发现、挖掘和总结提炼基层的首创性、探索性改革举措,努力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并及时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