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财政局全力推进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为防止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确保资产随着机构改革及时有序调整到位,浦口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全力推进机构改革涉改部门资产管理工作。

明确总体工作思路

原则上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紧跟人走,相关人员到新的岗位不再配置电脑等办公设备。如确需配置公共办公设备,应结合履职需要,按照“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提出资产配置申请。因机构改革产生的闲置(可使用)资产应及时纳入浦口区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明确要求机构改革中涉及资产划转的部门,严格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资〔2016〕268号)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真实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规范资产划转流程

根据清查结果,对其拟划转资产按“部分资产划转”和“整体资产划转”进行分类,按照《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浦政办发〔2019〕42号)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划转交接手续,并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积极稳妥推进实施

制定涉改部门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清单,采取周督促的方式,动态掌握工作进度,推进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涉改单位相关资产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浦口区涉改单位中,1家单位资产已从公物仓调剂到位,1家单位资产已划转到位,1家单位已在资产云平台、资产月报系统完成了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