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复试笔试、面试均须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博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或等额复试,具体复试名单由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规定时间前未提交学院要求的全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在复试时应由学院党委负责审核《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可组织有关老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中,面试成绩(百分制)=英语口试成绩(百分制)×10% + 学科组(不含导师)面试成绩(百分制)×50% + 导师面试成绩(百分制)×40%。
学院、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录取的考生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寄到会计学院(顺丰或EMS邮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综合楼815办公室王老师,电话:0571-28008132。
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档案调至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档时间以学校开具的调档证明为准);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后两周内将定向协议书寄到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和所在单位之间的问题而影响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或不被录取、不能报到入学等方面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复试信息公布。对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zs.zjgsu.edu.cn/ )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安排等信息在各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s://ck.zjgsu.edu.cn/main.htm),请考生及时关注。
4.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进行复议。
5.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71-28008132。
6.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008132(学院),0571-28877064(学校),举报投诉邮箱:17764590173@163.com(学院),zjgsujw@126.com(学校)。
7.若上级对招生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2024年4月2日